(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4日電)警政署統計去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數據,以年齡別分析,70歲以上駕駛人肇事率最高,肇事原因包含未依規定讓車、違反交通號誌、轉彎不當等,18歲到29歲駕駛人肇事率居次。

警政署今天表示,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,A1類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禍造成民眾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。

警政署統計去年度A1類交通事故數據,在肇事者年齡別部分,70歲以上發生肇事率最高,18歲到29歲居次,65歲到69歲排第三。

數據顯示,70歲以上駕駛人肇事原因包含未依規定讓車、違反交通號誌標誌、轉彎不當及行人或乘客疏失;18歲到59歲肇事原因集中在酒後駕車。

警政署分析肇事原因有9成4是駕駛人過失,前5項依序為未依規定讓車、違反交通號誌、轉彎不當、酒後駕車、行人或乘客疏失,數據顯示,高齡者及年輕族群的肇事率較高。

至於肇事車種以機車最多,其次為自用車、小貨車、大貨車,此外,大型客貨車、小貨車及營業小客車,因駕駛人開車時間長,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率也偏高。

警政署說,為維護交通安全,已要求各地警局加強取締包含酒駕、超速、行駛路肩、逼車、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。(編輯:施燕飛/卞金峰)1070414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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